庄河市

名称

庄河市

拼音

Zhuānghé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辽宁省

所在城市

大连市

所在区县

庄河市

名称含义

意为城市被河包围的城市,庄庄有河汇聚成大河。

名称起源

1992年撤庄河县改置庄河市。“庄河”名称始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析岫岩县,置庄河厅。因治所处大庄河(河流名)之滨,故取其河为名。

名称历史

商代属营州,周代属幽州。春秋时期燕国。战国时期属燕国辽东郡。秦代属辽东郡地。西汉初属燕国。汉武帝元朔元年(公元前128),改属辽东郡。东汉幽州辽东郡。东汉末属平州。三国时期,属魏辽东郡西安平县地。西晋为平州辽东郡西安平县地。东晋元帝建武元年(317),北方进入十六国时期,先后属前燕、前秦、后燕和平州辽东郡。东晋安帝元兴三年(404),为高句丽所据。唐贞观二十一年(647)七月,唐军拔石城(今城山)。唐总章元年(668),克平壤,收复辽东,置安东都护府,庄河属之。辽代属东京道东京辽阳府。金代属东京路。元代属辽阳行省辽阳路。明代属辽东都指挥使司,西部与西南部为复州卫地,西北部与北部为盖州卫秀岩(现岫岩县)城地,东及东北部为凤凰城辖域。清初属奉天府盖平县复来社和岫岩社。清乾隆时期以后属岫岩厅。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析岫岩州县南部地区置庄河厅,属奉天府。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属奉天省兴凤道。1913年1月,改为庄河县,属奉天省乐边道。1914年5月更名为东边道。1931年9月至1945年8月,先属奉天省,后隶安东省。1945年9月9日,设庄河县民主政府,隶属安东省。1947年6月,属辽南行政公署。1948年8月至1949年5月,直属于辽宁省。1949年5月至1954年8月,直属于辽东省。1954年8月至1956年5月,直属于辽宁省。1956年6月,属安东省专区。1959年1月,划归旅大市。1965年12月,划归丹东市。1968年12月,复划归旅大市。1992年9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属辽宁省县级市,由大连市代管。

庄河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