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镇

名称

罗平镇

拼音

Luópíng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城市

云浮市

所在区县

罗定市

名称含义

镇政府驻地罗平圩,故名。罗平圩沿用旧地名,南朝曾在此地设罗平县。此后,“罗平”作为地名沿用至今。

名称起源

1986年11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罗定县撤销区公所,设置乡(镇)建制的通知》(粤府函【1986】306号),设立罗平镇。

名称历史

晋末(420)至南朝齐永明初年间(约483至485),境内设罗平县,至南朝陈(557至589)撤销罗平县,此后至唐武德四年(621)属永熙县地。唐武德五年(622)至唐天宝元年(742),属永宁县(永熙改名)地。唐天宝元年至北宋开宝五年(742至972),属建水县地(永宁改名)。北宋开宝六年(973)至明万历四年(1576)属泷水县建水乡。明万历五年(1577)至1912年,属罗定直隶州四都建水乡。清宣统二年(1910)至1931年,镇境设罗定第五区罗平团。1931年起,分属罗定县第四区和第五区。1943年2月至1949年,镇境设罗定县第二区榃感乡和第三区沙?乡。1950年5月,设立罗定县第四区(区公所驻罗平圩),下辖罗平乡、沙?乡(均在镇境)。1955年8月,第四区改称罗平区。1957年3月,撤销罗平区,镇境设罗平、双连、沙?、榃感4乡。1958年2月,改设罗平乡和沙?乡。同年9月,设东风人民公社(后改罗平人民公社)。1961年6月,境内分设罗平、沙?、榃感3个公社。1963年2月,沙?、榃感公社并入罗平公社。1983年8月,撤销罗平公社,改设罗平区,下辖18个乡。1986年11月,撤区建立罗平镇至今。

罗平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