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城镇

名称

放城镇

拼音

Fàngchéng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东省

所在城市

泰安市

所在区县

新泰市

名称含义

为纪念春秋先贤林放得名。

名称起源

放城春秋时期建村,《山东通志》载“放城在县(泰安县)东南一百八十里,春秋臧氏防邑,今俗传为林放故里。”1994年1月25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函民字〔1994〕12号文,批准放城乡设镇,为放城镇,以镇人民政府驻地放城村得名。

名称历史

1953年属新泰县六区,为放城乡。1957年属新泰县第十区,为放城乡。1958年属新泰县石莱人民公社,为放城管理区。1984年属新泰市石莱办事处,下设放城乡。1985年设立新泰市放城乡。1994年1月25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放城乡设镇,为放城镇,地名沿用至今。

放城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