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

名称

红寺堡区

拼音

Hóngsìbǔ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宁夏回族自治区

所在城市

吴忠市

所在区县

红寺堡区

名称含义

明初有佛寺,用当地红土夯筑而成,故俗称红寺。明正德二年(1507)在其地建堡,名红寺堡,为内边(长城第二道防线)屯兵之所,故址在今新庄集乡旧寺堡子。

名称起源

1999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中共红寺堡开发区工委。200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红寺堡区。以区人民政府驻地红寺堡镇得名。

名称历史

明嘉靖十六年(1537),三边总制尚书刘天和弃内边不守,沿红柳沟至鸣沙另筑长城(实为堑墙)一百零八里五分,同时在今红寺堡镇团结村筑新红寺堡。嘉靖四十年(1561)毁于地震,但红寺堡地名留存至当代。1999年1月,中共红寺堡开发区工委正式挂牌成立。2002年10月,红寺堡开发区划归吴忠市。2005年,将原来的94个行政村合并为42个。200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红寺堡区,以吴忠市红寺堡镇、太阳山镇、大河乡、南川乡的行政区域为红寺堡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红寺堡镇,属吴忠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