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

名称

商丘市

拼音

Shāngqiū Shì

类别

地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河南省

所在区县

商丘市

名称含义

契为黄帝曾孙帝喾之子,被同父异母的弟弟尧封于商,主管火正。契死后墓冢为丘,故称商丘。

名称起源

1997年,设立商丘市。商丘之名源始于周,因陶唐氏火正閼伯封地及葬地而得名。

名称历史

商汤为亳邑地。周为宋国。周赧王二十九年(前286),齐、楚、魏三分其地。秦置睢阳县,属砀郡。汉为梁国。三国魏改梁郡。西晋改梁国。南朝宋郡治迁下邑县(今安徽砀山县),属梁郡。南朝宋大明元年(457),改属徐州。北魏梁郡还故治,属南兖州。隋开皇初废梁郡,十六年(596),置宋州,治宋城(今商丘县城关镇偏南)。大业三年(607),复改为梁郡。唐武德四年(621),复称宋州。天宝元年(742),改为睢阳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宋州,其治不变。唐建中二年(781),于此置宣武军。宋景德三年(1006),升为应天府,属京东西路。大中祥符七年(1014),建为南京应天府。金天会八年(1130),更名归德府,属南京路。元仍为归德府,属河南行省。明初降为州。弘治十五年(1502),州治圮于水患,十六年(1503),移址今商丘县城。嘉靖二十四年(1545),复为府,属河南布政使司。清因之。1913年,府废,辖县属豫东道。1914年,改属开封道。1927年,直属河南省。1932年,设第二行政督察区,治所商丘古城。1948年,设商丘专区,专员公署驻商丘县。1950年,专员公署迁朱集市,析商丘县城关镇置商丘市(县级)。1951年,商丘市、朱集市两市合并,仍名商丘市(县级)。1958年,属开封专区。1960年,商丘县并入,次年又析出。1961年,复商丘专区。1968年,改商丘地区。1997年,撤销商丘地区和县级商丘市、商丘县,设立地级商丘市和梁园区、睢阳区;原商丘地区所属永城市和夏邑、虞城、民权、宁陵、睢县、柘城六县划入。

商丘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