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名称

梅州市

拼音

Méizhōu Shì

类别

地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区县

梅州市

名称含义

地名含义有三说,一说南宋时期有一位叫梅的将军在梅州征战外敌,人民纪念他;二说“梅州”因本地多产梅花、梅子,有“十里梅花之称”故名。三说叶剑英元帅写的诗词多有因家乡梅花有关。

名称起源

宋开宝四年(971),因避宋太祖祖父赵敬之讳,改“敬州”为“梅州”。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原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地级),实行市管县体制。

名称历史

秦始皇设揭阳戍于揭岭飞泉径下。汉元鼎六年(前111),升格为县。东晋咸和六年(331),析龙川县设兴宁县,治所在今五华华城镇,属东官郡。东晋义熙九年(413),析海阳县设义招县,属义安郡。南齐永明元年(483),析海阳县设程乡县,隋唐属潮阳郡。五代十国南汉乾和三年(945),亦即后晋开运二年,程乡升为敬州,领程乡县。这是梅州州治设立的起始。”宋开宝四年(971),因避宋太祖祖父赵敬之讳,改“敬州”为“梅州”,“梅州”的名称即始于此。宋熙宁六年(1073),废梅州,以程乡县隶潮州。元丰五年(1082),梅州复置,仍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绍兴六年(1136),废梅州复设程乡县隶潮州。十四年(1144),又复置梅州,仍理程乡县,属广南路。元至元十六年(1279),改梅州为“梅州路”,置总管府。二十三年(1286),复为梅州,属江西行中书省广东道宣慰使司。元贞元年(1295),隶属潮州路。延佑五年(1318),改直隶广东道宣慰使司,均只领一程乡县。明洪武二年(1369),废州为程乡县,隶潮州。清雍正十一年(1733),程乡升为“嘉应州”,隶属广东省。辖地包括程乡、平远、镇平及以前为惠州府所统的兴宁、长乐五县,称为“嘉应五属”。嘉庆十二年(1807),升嘉应州为嘉应府。嘉庆十七年,复为嘉应州,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宣统三年(1911),嘉应州复名梅州。1914年,废州府制,梅州改名梅县。1949年10月,设置兴梅专区。1950年1月26日,设置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2年底,撤销兴梅专区,兴梅7县改隶粤东行政区。1956年2月,粤东行政区划分为惠阳、汕头专区,兴梅7县属汕头专区。1965年7月,设立梅县专区,原兴梅7县从汕头专区分出,归属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区。1979年3月,原梅县所辖之梅州镇由区级升格为县级称梅州市。1983年6月,梅州市(县级)与梅县合并改为梅县市。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原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地级)。1994年6月,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2013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梅州市撤销梅县,设立梅州市梅县区,沿用至今。

梅州市

梅州市

梅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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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