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

名称

垫江县

拼音

Diànjiāng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重庆市

所在区县

垫江县

名称含义

因垫江县地处丘陵地区,溪河蜿蜒密布,存下陷之地汇水成溪河之实,据明代郭子章《郡县释名•州志》记载:“(垫江)前后距山,溪水夹绕,地势低夷,垫溺不常,是其意也。”垫,从土执声,有“下陷、淹没”之意,该名反映了县域地势低夷、溪水夹绕的地貌特征。

名称起源

因地形地貌,水流特征而得名。

名称历史

商周到战国时期属巴国。秦代属巴郡朐县。西汉属临江县。晋泰始二年(266),属巴郡临江县。西魏恭帝三年(556),析临江县地置垫江县。天和二年(567),改垫江县为魏安县。开皇十八年(598),魏安县复名垫江县。唐武德元年(618),垫江县改属邻州。武德八年(625),邻州废,垫江县属临州。贞观八年(634),改临州为忠州,垫江县属之。宋乾德三年(965),垫江属夔州路忠州。元至元二十一年(1284),省垫江县入丰都县。明万历年间,置顺庆分府,垫江县属之。清雍正十二年(1734),忠州升为直隶州,垫江县属之。嘉庆五年(1800),垫江属忠州直隶州。1912年,垫江县属四川省东川道。1935年,属四川省第十行政督察区。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垫江县属川东区行政公署大竹专区。1953年3月,大竹专区撤销,垫江县属涪陵专区;9月,涪陵县辖31乡划隶垫江县。1968年8月,属涪陵地区。1997年12月,属重庆市直辖。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