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山卫街道

名称

鳌山卫街道

拼音

Áoshānwèi Jiēdào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东省

所在城市

青岛市

所在区县

即墨区

名称含义

明洪武元年( 1368) ,朱元璋根据刘基(字伯温)关于建立军卫法的奏疏 ,在全国设立卫所 ,以 完善国家军事体制。 自洪武二年至七年(1369-1374) ,倭寇曾7次大规模侵扰山东沿海 。清同治版《即墨县志》载:“明洪武六年(1373) ,倭夷入寇 ,即墨、诸城、莱阳沿海居民多被害”。为了防御倭寇,保境安民 ,1398年,明廷在即墨县城东滨海处派重兵、立戍卫 ,“鳌山卫”因此得名。

名称起源

以历史名称得名。

名称历史

1398年,明朝时朝廷为抵御海寇 ,安定地方 ,在鳌山设卫。鳌山卫直隶于山东都指挥使司 ,下辖后所雄崖守御千户所(今即墨区田横镇雄崖所)、前所浮山备御千户所(今青岛市市南区浮山所)及中所(卫之附所)3所 ,集军事指挥与行政管理于一体,与天津卫、威海卫等沿海 24 卫齐名 。雍正年间 ,清廷裁撤鳌山卫,其地丁钱粮、课税、谷石等均归即墨县统辖。民国时期,鳌山卫先后属即墨县海润区、第二区。 抗战时期,日伪政权将即墨县划属青岛市,设“即墨乡政处”。1945 年中共设立即东县鳌山区。 解放战争时期,鳌山区与汤泉区合并为汤鳌区。 建国初,即东县政府将下属13个区改用序数命名,鳌山区改称为即东县第九区(原名同时并用)。辖鳌山、大任、上庄、场园、七沟、绕山、鹤阴、新民、凤龙 9乡。 1956年即东县、即墨县合并,鳌山区辖11乡,48个行政村。 1958 年9月,鳌山区分建为鳌山人民公社(初建时称前进人民公社) 和 白庙人民公社(初建时称东风人民公社)。 1962年,白庙人民公社撤销 ,析并人鳌山人民公社、双塔人民公社。 1972年鳌山卫西部再度析出 ,恢复成立白庙人民公社 。1982年,鳌山人民公社辖47个生产大队、331个生产小队,8900户,38500人;白庙人民公社辖16个生产大队,72个生产小队,2500户,10600人。 1984年4月鳌山人民公社改为鳌山卫镇 。 1998 年撤销白庙乡(原白庙人民公社) 并入鳌山卫镇。2012年撤销整鳌山卫镇 ,设立鳌山卫街道。至此 ,“鳌山卫街道”作为行政地名开始启用。2012年青岛市政府设立青岛蓝谷核心区,包括鳌山卫和温泉街道陆域和海域全部。2017年9月即墨市撤市设区 ,鳌山卫街道属即墨区,行政区域隶属关系不变。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