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溪乡

名称

昌溪乡

拼音

Chāngxī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安徽省

所在城市

黄山市

所在区县

歙县

名称含义

因昌溪河流经此地,故得名,又名昌七乡。

名称起源

以其政府驻地自然村昌溪得名。昌溪,为村前小河之名,村以河名之。

名称历史

唐至清,属孝女乡;元至清,属三十一都。1941年,置昌溪乡,隶北岸区。1944年8月,昌溪乡、石潭乡合并为石溪乡。1946年5月,复置昌溪乡,隶北岸区。解放后,1949年5月,改属深渡区;同年10月,昌溪乡改为镇。1952年,置昌溪、万二、外河坑、凤岐乡,1955年合并为昌溪乡,1958年10月隶北岸公社,1959年2月设立昌溪管理区。1961年1月,成立昌溪公社,隶深渡区。1983年公社改乡。1992年2月隶深渡工指委。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