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

名称

宝安区

拼音

Bǎo'ān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城市

深圳市

所在区县

宝安区

名称含义

宝安旧称“参里”,是深圳市最早的古地名之一,现已不用。清康熙年间的《新安县志》中记载“新安八景”之一“参山乔木”,“参山”即参里山。“参里”因东晋孝子黄舒得名,黄舒家境贫寒,但孝亲礼仪从不懈怠,晋朝皇帝批准旌表黄舒之门,将其比作孔子学生、春秋大孝子曾参,命名他的居住之处为“参里”。宝安也旧称“归德场”“归德盐场”,古归德盐场大致位于今宝安区沙井街道海域及近海一带。“归德”一名最早见于北宋王存《元丰九域志》:“东莞县有静康、大宁、东莞三盐场,海南、黄田、归德三盐栅。”即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就有“归德盐栅”的记录。北宋后期,因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归德盐栅升格为盐场。直至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归靖场(乾隆三年靖康场归并入归德场,改名“归靖场”)裁撤,其间几百年该片区皆称“归德”。宝安曾用名“新安镇”。1987年版《深圳市地名志》记载,该名为20世纪80年代宝安县恢复建制后,在西乡地域筹建的新县城之名。1985年4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西乡区,设立新安镇建制。“新安镇”涵义有二,其一是东晋以后宝安县曾用名“新安县”,二是恢复宝安建制,县城迁至西乡后新建的县城。1992年,国务院批准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和龙岗两个辖区。宝安得名有两种说法:一说因境内有宝山(今东莞市樟木头镇铁路以西),山有宝(银),“得宝而安”,因而得名;宋《舆地纪胜》云:“山有宝,置场煮银,名石瓮场”。二说据清代的《新安县志》云,“其上有潭,潭下有石瓮,二飞瀑注之,奔响如雷,水撞之,散出如芙蓉”,邑地“山辉泽媚,珍宝之气萃焉,故旧郡名以宝安”。明东莞《卫邑武防记》有:“得其宝者安,凡以康民也。”

名称起源

东晋咸和六年(331),置宝安县。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的批复》(民行批〔1992〕140号)。

名称历史

东晋咸和六年(331),置宝安县,范围包括今深圳市、香港特别行政区、东莞市部分地区、广州番禺区南部、中山市等地区。深圳地区自从唐朝中期起归入东莞县管辖,因距离较远,治理鞭长莫及,深圳、香港地区频受倭寇、海盗侵扰,尤其在明朝中期以后,兵祸不断,经南头乡绅的提议,在广东海道副使刘稳的支持与筹划下,明朝万历元年(1573),在宝安故地建“新安县”,取“革故鼎新,去危为安”之义,为东莞守御千户所城,即现南头古城。清康熙五年(1666),裁新安县归并东莞县。清康熙八年(1669)七月,复置新安县,仍属广州府,辖治南头。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咸丰十年(1860)、光绪二十四年(1898),英国先后割占或租借新安县所辖香港岛、九龙司、新界共1066平方千米的土地(1997年7月回归中国)。1914年,因与河南省新安县同名,改名宝安县。1949年后,仍称宝安县。1953年,县治由南头迁至深圳墟。1979年,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下设沙头角、龙岗、葵涌、龙华、罗湖、南头、松岗7个区。1980年8月,设深圳经济特区。1982年,国务院批准恢复宝安县建制。辖深圳经济特区之外的原宝安县地区,属深圳市。1992年11月,再撤宝安县,分设宝安、龙岗2区,宝安区辖西乡、福永、沙井、松岗、公明、石岩、龙华、观澜8镇。宝安区于1993年元旦挂牌办公。2004年辖镇全部改为街道。2007年5月31日,光明新区设立(为功能区)。2018年9月19日,深圳市光明区揭牌成立,原属宝安的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划归光明区管辖。2011年10月27日,龙华新区成立(为功能区)。2016年9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原属宝安的观湖街道、民治街道、龙华街道、大浪街道、福城街道、观澜街道划归龙华区管辖。

宝安区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