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

名称

开平市

拼音

Kāipíng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城市

江门市

所在区县

开平市

名称含义

开平因设县时取名为开平,寓“开通敉平”之意。

名称起源

清顺治六年(1649),开平立县。1993年1月5日,经国务院同意,由民政部批复《关于同意撤销开平县设立开平市的批复》(民行批〔1993〕01号)批准设立。

名称历史

清顺治六年(1649),开平立县,隶属肇庆府,县城设在原恩平仓步村(现开平市苍城镇)。建县后,辖地几次变动,清雍正十年(1732),划出双桥都及古博半都归鹤山县辖。1914年,隶属粤海道。1928年,隶属西江善后委员公署。1936年,隶属广东省第一行政督察区。1949年4月,改属广东省第十行政区;同年10月,隶属粤中专区;同年11月,划长沙埠、长沙东、西乡和台山新昌、狄海埠、勒冲、旺北、石海、南山、三围、思始、迳头乡另建三埠镇。1950年3月,开平县人民政府从苍城镇迁到赤坎镇。1950年11月,恩平金鸡、松和乡划入开平,开平鹤州乡划归恩平。1952年5月,划入粤西行政区,同时三埠镇并入开平县。开平县人民政府从赤坎迁至三埠镇。1956年1月,开平县划归佛山专区。1958年11月,开平、恩平两县合并,称开恩县。1958年12月,改属江门专区。1959年1月,改称开平县。1961年,恢复开平、恩平县原建制,属肇庆专区。1963年9月,属佛山专区。1970年,属佛山地区。1983年5月,改属江门市。1993年1月5日,经国务院同意,由民政部批复《关于同意撤销开平县设立开平市的批复》(民行批〔1993〕01号)批准,开平县改为开平市(县级),此名沿用至今。1999年6月21日,开平市人民政府驻地由三埠街道长沙沿江东路135号迁至长沙街道长沙光华路1号。2003年,水井镇并入月山镇,东山镇并入赤水镇。2005年7月28日,撤销沙冈街道并入水口镇。

开平市

开平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