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口镇

名称

岳口镇

拼音

Yuèkǒu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区县

天门市

名称含义

岳口,据清道光《天门县志》载:唐皮日休(约834-883)访竟陵陆羽过其处有诗曰“行樯约物价,岸柳牵人裙”。后人爱其句,遂称为“约价口”。“约价口”改称“岳家口”,始于南宋,据清《天门县志》载:相传宋岳穆驻军于此得名。又据《宋史·岳飞传》载:绍兴四年(1134),岳飞“兼荆南、鄂岳州制置使”。指南宋名将岳飞到过岳口,取岳飞名字的“岳”取代“约价口”为“岳家口”,简称岳口。又因其南临汉水,先后曾称之“岳江”、“狮河”、“岳镇”、“岳市”等。

名称起源

以所辖地域名称和行政区域名称综合命名。

名称历史

该地古属荆州、云梦之地,商、周时期即有人烟,于唐代已形成居住地,经宋、元、明代,一直为竟陵县所辖,雍正四年(1726)属湖广安襄郧道安陆府天门县,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清政府特移县丞署衙门于岳口护国寺。1911年后,岳口县丞署改为知丞署。1912年设岳口区。1931年后,设岳口二区,同年改设岳口镇。1949年5月区镇合一,1955年改名岳口镇。1960年5月成立岳口人民公社。1961年4月复名岳口镇。1986年8月新堰区划入岳口镇。1995年12月撤销岳口镇,设立岳口街道办事处。2004年4月,复名岳口镇,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