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名称

吉林市

拼音

Jílín Shì

类别

地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吉林省

所在区县

吉林市

名称含义

因清代起满语称为“吉林乌拉”,意为“沿江的城市”,故而得名。

名称起源

清乾隆十二年(1747),改永吉州为吉林厅。1945年10月,成立吉林市。

名称历史

明初,吉林属奴儿干都司,后属海西女真乌拉国,明末归属建州女真为后金领地。辽东都指挥使刘清三次奉命到松花江造船,吉林始有“船厂”之称。清初,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驻兵,在吉林造船,设水师营。康熙十年(1671),宁古塔副都统安珠瑚奉命移驻吉林。康熙十二年(1673),开始建城设治,命名“吉林乌拉”。康熙十五年(1676),宁古塔将军巴海移驻吉林。雍正五年(1727),设永吉州,州治在吉林城。乾隆十二年(1747),改永吉州为吉林厅,隶属宁古塔将军。二十二年(1757),宁古塔将军改称吉林将军。光绪七年(1882),吉林厅升为吉林直隶厅。次年,又升为吉林府。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吉林行省,省治设在吉林城。1912年,改吉林巡抚为吉林都督。1913年,改吉林府为吉林县。1929年,改吉林县为永吉县,同时设吉林市政筹备处。1931年,日本军队侵占吉林市。1932年3月,日本在长春设立伪满州国。1936年4月,成立伪吉林市公署。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同年9月,国民党成立吉林地方治安维持会;10月,在中共吉林市委组织下成立吉林市政府;11月,成立吉林省政府于吉林市。1946年5月,共产党领导建立的吉林省、市政府撤出吉林市;同年10月,国民党在吉林市成立吉林省、市政府。1948年3月9日,吉林市解放;同年10月,省政府从延吉迁到吉林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吉林市仍为吉林省会。1954年9月,吉林省会迁往长春。1958年,将永吉、磐石、舒兰、蛟河、桦甸县划归吉林市领导。

吉林市

吉林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