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场镇

名称

大场镇

拼音

Dàchǎng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东省

所在城市

青岛市

所在区县

黄岛区

名称含义

明朝中期时 ,因地势低洼 ,居民多种穇子养牛,故名穇牛场,一名参游场。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改称大场。因辖域内大场得名大场镇。

名称起源

1984年,根据驻地村庄名称命名。

名称历史

辖域属商属莱夷地。西周属莒国。春秋战国时期屑齐国,一度属越国、楚国势力范围。秦属琅琊郡琅琊县。汉属琅琊国、琅琊郡。王莽天凤年间属填夷郡,更始元年复属琅琊郡。东汉属琅琊国琅琊县。晋属青州城阳诸县、东武县。南朝刘宋属徐州东莞郡诸县和青州平昌郡琅琊县。北朝属胶州高密郡诸县、东武县。隋先后属青州(后改为密州)诸县、东武县,青州丰泉县,高密郡琅琊县。唐属高密郡诸城县。宋属密州诸城县。1189年设信阳镇、草桥镇,属诸城县。元属密州诸城县。明清属青州诸城县。1913年属山东省胶东道诸城县。1925年属山东省莱胶道诸城具。1929年属山东省诸城县第四区参游乡,第五区凤仪乡、胜水乡。抗战初期受国民政府山东省第十七督察区诸城县和日伪山东省鲁东道、沂州道诸城县双重管辖。1944年属中共在诸城县第四区、第五区设立的藏马县旺山区。1945年先后属中共设立的诸胶县、藏马县海清区、大山区、旺山区。1949年属胶州专署藏马县第六区(吉利区)、第七区(旺山区)、第八区(海青区)、第九区(大山区)。1955年各序号区名复称原区名;旺山区划出信阳区,旋即改称“贡口区”。1956年大山区并入海青区;旺山区并入吉利区;藏马县并人胶南县,属昌潍专区;吉利区并入龙马区。1958年3月撤区改乡,属大场乡、大庄乡:同年9月撤乡,两乡合并改设曙光人民公社;同年11月胶南县改属青岛市。1959年曙光人民公社改称“大场人民公社”,辖72个村、70个生产大队。1961年胶南县复属昌潍专区。1962年划出5个村,划归小场人民公社。1963年海青人民公社5个村被划入。1976年划出29个村,成立塔山人民公社;同时海青人民公社9个村被划入。1979年胶南县复属青岛市。1980年地名普查时,因县内重名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墩上更名为“凤墩”,高家庄更名为“高家村”,修齐园更名为“青竹园”,前村更名为“前园村”,窝洛子更名为“凤凰庄”,刘家村更名为“刘家疃”。1984 年撤销人民公社,成立胶南县大场镇,辖 53个行政村、53个自然村。1990年改称“胶南市大场镇”。2001年塔山乡并入大场镇后辖87个行政村、84个自然村。2012年改称“黄岛区大场镇”。2014年属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2020年村庄结构优化调整,撤销87个行政村,设立1个城市社区和17个行政村。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